各学院、医院,各职能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自然科学基金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做好基金管理工作,现将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1年科学基金改革举措
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申请代码调整等,各项改革举措的具体情况将体现在《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指南》将于2021年1月中旬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nsfc.gov.cn/,请申请人和院系所联系人密切关注。
二、项目申请接收
1. 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 除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 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4.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1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所在院系所基金管理联系人(科研秘书)申请开户。账户登录及开通方式见本通知“四、申请人获取ISIS账号方式”。
2.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 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163、126、yahoo等邮箱不建议使用)。
6.鉴于所有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请各项目申请人提前在“基金委成果在线”平台添加个人成果以及团队成果,并尽早完成在线提交,避免出现因系统拥堵而无法上报的情况。
7. 特别提醒:365体育投注将于2021年3月12日16时关闭申报系统,同时关闭学院管理员的退回权限,各学院须在此之前完成所有申请项目的形式审查及修改再审核工作。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信息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请各学院(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项目申请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1年3月12日16时前将《XX学院2021年NSFC申报汇总表》(附件1)Excel版及加盖部门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kyc@zcm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请人获取ISIS信息系统账号方式
1.申请人已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用户,直接使用原用户名(用户名为电子邮箱)、密码登录。忘记密码的可点击系统首页“忘记密码”按钮、通过邮箱找回密码。
2.申请人非ISIS信息系统用户,方法如下:
(1)请将您的姓名、有效电子邮箱发送至各学院科研秘书,截止时间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2)各学院管理员及时完成申请人账户添加工作(具体操作请参见附件2);
(3)申请人通过电子邮箱中收到的激活邮件来激活账号,登陆用户名为电子邮箱。系统将于2021年1月15日以后开放填写2021年度申请书的功能。
五、学院事项
学院(部门)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申请工作,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科研处。
六、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21年4月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七、联系方式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
联 系 人:毛盈颖、李婧娴
联系电话: 0571-86613536
电子邮箱:kyc@zc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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